获得学分少于30学时且澳门网上博彩官方网站平均绩点低于1的新生.75%(定性衡量)或课程完成率低于67%(定量衡量)的学生被列入经济援助警告名单.
学生 可以 在经济援助警告期间,在出勤期间获得经济援助.
然而, 在支付财政援助之前, 学生需要与奖学金和财政援助办公室的辅导员安排一次会议,讨论他们的学术计划, 并审查财政援助的更新要求. 要预约辅导员,请拨打660.562.1363或亲临办事处查询. 奖学金和财政援助办公室位于行政大楼二楼273室.
术语定义:
- 财政援助警告: 当学生没有达到学业进步标准时, 他们将被列入下个学期的经济援助警告名单. 在警告期内,学生仍有资格获得资助,他们的记录将在下一个学期入学后再次进行审查.
- 暂停资助: 被给予经济援助警告的学生,在警告期结束时未达到定性和定量学业进步标准的,将被给予经济援助暂停. 这种暂停状态导致失去所有类型的经济援助资格,直到满足所有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SAP)标准.
- 上诉过程: 在收到财政援助警告后未能完成SAP的学生可以上诉, 以书面形式, 丧失资格. 上诉必须以书面证明的减轻情节为基础,这些情节显然超出了学生的控制范围. 所需文件的类型可能包括医生和医院报告, 法律文件或父母或财务审查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官方来源的书面确认. 书面申诉和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提交给奖学金和财政援助办公室.
- 重新获得资格: 在不成功的警告期之后, 不成功的试用期或不成功的上诉, 学生必须达到定性和定量标准才能重新获得经济援助资格.
查看完整的学业进展满意(SAP)政策
查尔斯·梅菲尔德
导演
奖学金和财政援助办公室
273行政大楼
电话:660.562.1363
finaid@syria-events.com